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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解决中文域名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域名网  时间:2010-06-22  点击:

  律师

    通过诉讼解决中文域名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读者:申申

    申申读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因此,根据该解释直接向法院提起域名侵权纠纷诉讼时,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都可以作为确定法院管辖的依据。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可以是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地、域名注册机构所在地、域名服务器所在地;而侵权结果地则可以认为是被侵权人发现侵权事实地。但前文列举的侵权行为地都可以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此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被侵权人)或者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因此,对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来说,无论是域名仲裁提出前、域名仲裁过程中还是对域名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时,均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若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商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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